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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文語法書是中國伊斯蘭教經堂教育的必備教科書之一,此書出版於民國十八年,也是清真寺哈裏發(學生)的必修課之一。明代陜西回族學者、教育家胡登洲,早期在家自辦私塾,免費招收學生,主要講授阿拉伯文和一些伊斯蘭教經典。後經其再傳弟子加以完善,將課堂設在清真寺北講堂內,並強化宗教課程,故後世稱之為「經堂教育」。經堂教育的課程以9種教本講授阿拉伯文的形態學、語法學、修辭學和邏輯學,還講授教學法、哲學、認主學和《古蘭經》註疏學等,同時兼授文學和歷史。這種教育經發展形成西北、山東和雲南三大學派,造就一大批著名的阿訇和伊斯蘭學者,推動明、清時期的譯述活動,產生「經堂語」和阿拉伯文字母拼寫漢語的文字「小經」,從而在300餘年中促進了伊斯蘭教的發展。經堂教育經清末民初的改革和以後的完善,轉化為具有回族穆斯林特點的民族教育。
書本
紙質 / 21cm x 32.5cm x 21cm
1929年